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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报道】实操法务问题讲解

发布者:MBA学生事务办公室   时间:2022-11-02



2022年10月15日晚,由大连理工第二十届MBA联合会秘书处承办的“天南地北大工人”栏目举办了法律专场讲座,赵磊律师为我们主讲了“实操法务问题讲解”为主题的讲座,共有300余名同学相聚腾讯会议直播间参与了此次活动。



赵磊律师是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也是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擅长领域有民事案件代理、行政诉讼、合同纠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专题讲座围绕合同法律效力、合同风险控制、欠款清收注意事项、证据收集手段4个方面展开。

赵磊律师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见的合同进行了举例说明,讲述了诺成合同、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违约责任。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若判断合同无效,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企业在签署合同前,通常对相关方进行主体资格审查,包括资格调查和资信调查。赵磊律师建议同学们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合同相对方商事登记信息、是否存在诉讼及诉讼原因、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等,从而有效控制合同风险。赵磊律师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和适用情景,鼓励同学们面对恶意磋商,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欠款清收是企业经营中的一大难题。在面对欠款清收时,赵律师建议大家要注意:一是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做好欠款管理,在欠款产生前做好防范;二是要密切关注债务人经营情况,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情况,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三是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维权,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四是做好证据的留存和收集,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五是时刻注意诉讼的时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赵磊律师结合真实案例,与同学们分享了收集证据的手段方法以及在收集证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最后,赵磊律师认真聆听同学们在企业经营实践中遇到的合同纠纷,耐心解答了同学们遇到的问题。此次讲座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同学们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同学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文/大工MBA联合会秘书处 杨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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